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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4-05
17:32:02
关于开展2006年度辽宁省“科协好新闻奖”和“优秀宣传组织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市科协:
为了加强科协和科技工作者的宣传工作,按照《辽宁省科协媒体宣传评优表彰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省科协拟开展2006年度辽宁省“科协好新闻奖”和“优秀宣传组织奖”评选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奖项设置
1.科协好新闻奖。主要奖励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科协工作的优秀作品,参评作品须是在省级以上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上播发和发表的作品。各市科协上报作品指标分配如下:沈阳、大连各15篇,鞍山、抚顺、本溪各10篇,其余市各5篇。
2.优秀宣传组织奖。主要奖励在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科协、宣传科技工作者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市级科协。采取对发表作品累计打分的办法,依据得分多少确定优秀宣传组织奖,参评作品须是在市级以上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上播发和发表的作品。
3.作品内容必须反映和宣传科协工作,必须出现“市科协”或“科协”等字样,否则不在评选表彰之列。
二、报送要求 1.材料要求:参加“科协好新闻奖”评选的单位需上报在省以上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播发和发表的稿件、作品,及电视台、电台出据的播发时间、时段证明(或由市级科协主要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)等;参加“优秀宣传组织奖”的单位需将在市级以上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播发和发表的作品汇总后,以清单的方式报送省科协。内容包括作品标题、媒体名称及时间,最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以上材料一式一份。
2.报送时间:请各市科协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科协组宣部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扶勇华 万红军 电话:024-23221491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号甲邮编:110003
E-mail: lnkxzxb2006@163.com
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
2007年4月5日
附:Word文件下载 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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